新疆機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新研股份或公司)于2019年9月26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(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)出具的《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通知書》(192281號)(以下簡稱反饋意見),詳見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披露的《關于收到<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通知書>的公告》。
收到反饋意見后,公司立即組織相關中介機構就反饋意見所列問題逐項予以落實,積極推進反饋意見的回復工作。現根據相關要求對反饋意見的回復進行公開披露,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資訊網的《關于<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通知書>的回復》及其他相關文件。公司將在反饋意見回復披露后2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報送相關材料。
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新股再融資事項尚需中國證監會進一步審核,能否獲得核準仍存在不確定性。公司將根據中國證監會的審核進展情況,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。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后續公告并注意投資風險。
特此公告
新疆機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
董 事 會